記者11月26日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海南金融監管局)獲悉,近日,海南已經實現巨災保險全省19個市縣全覆蓋,并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起保。此舉標志著海南省在運用保險機制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構筑起一道重要的金融安全屏障。
為提升社會風險應對能力,海南金融監管局總結“摩羯”“潭美”等臺風災害的保障經驗,聯合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海南省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推動保險機制在災害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優化后的巨災保險方案實現三大提升:一是參保范圍從原先的文昌、瓊海兩地試點擴展至全省;二是保障范圍覆蓋臺風、洪水、暴雨等主要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三是保障內容涵蓋居民住房損失、家庭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撫恤。具體保障標準為:居民住房損失每戶最高保額4萬元,家庭室內財產損失每戶保額5000元,人身傷亡撫恤每戶保額20萬元。
該保險方案還創新引入差異化風險系數設計,結合各市縣風險特點進行精準定價。年度保費總額8800萬元,賠償限額達10億元,保險周期為五年,預計住房和室內財產損失保險補償率將達到國際平均水平(30%)。
在機制設計上,新方案進一步細化了承保模式、起賠條件、理賠流程等環節,并建立評估調整機制,將根據保單賠付情況動態調整下一年度保費標準,確保保費充足度。
為完善巨災風險分擔機制,海南金融監管局推動轄內14家財險公司省級分公司成立巨災保險共保體,并指導共保體積極對接再保險市場,構建起“多災因、多年期、多層次”的巨災保險體系。
海南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巨災保險作為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應對自然災害損失補償的一個重要工具。此次海南實現巨災保險全省覆蓋,將顯著提升全省災害治理水平,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金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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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海南 巨災保險